艾笛森光电违反重大信息规定,遭罚5万元

台湾证券交易所对艾笛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重大信息规定,处以新台币5万元的违约金。该公司重要子公司艾发投资于114年3月28日董事会决议不分配股利,根据证交所相关条文,该公司延迟公告此信息,违反公开处理程序,因此遭罚。
重大信息公开处理程序是信息透明的基石,疏漏可能影响公司声誉及股价,并引发主管机关的处罚。此事件提醒市场公司必须加强治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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