昶昕實業因違反重大訊息處理規定遭罰3萬元

根據財經中心報導,臺灣證券交易所對昶昕實業股份有限公司(8438)處以3萬元違約金,因其違反重大訊息公開處理程序。該公司於114年4月17日通知董事會,預計在4月25日召開會議提報114年第1季財務報告,但卻延遲了公開資訊觀測站的重大訊息輸入,這違反了相關規定。
根據管理規範,資訊揭露的透明度至關重要,任何疏漏都可能影響公司聲譽及股東的信心。
證交所已要求該公司今後嚴格遵守規定,並提示所有上市公司加強治理結構,以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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