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250家企业违反劳动基准法 被罚1,257万元

新北市劳动局公布了今年第二波违反雇主名单,总计有250家企业受到罚款,罚金金额合计达到1,257万元。
在这些违法案件中,「淡水汽车客运」的情况特别严重,该公司不仅使劳动者超时工作,甚至曾有劳动者单月延长工时达到110小时,远超法定上限46小时,并且已是第六次违反相关规定,因此被加重罚款50万元。
劳动局长陈瑞嘉表示,为了应对劳动基准法罚款提高至100万元,已于109年6月8日修订发布新的裁罚标准,将根据违规次数、雇佣劳动者人数及违法情节来决定罚金金额。此外,若该业者为上市或柜公司,则其罚款将额外加重20%。
针对资本额超过1亿元的企业,劳动部也制定了“违反劳动基准法裁处罚款共通性原则”,即使为初次违规,罚金也有可能提升至法定最高额的二分之一。
劳动局提醒雇主必须遵守法律规范,避免遭受重罚。该局指出,违反劳动基准法的情况主要包括未依法支付加班费、未妥善保留出勤记录及未全额支付工资等。此外,未提供必要的安全卫生设施也是违反职安法的常见情况。
该名单中的另一个案例是「来来超商」(OK mart),因未依法支付加班费及未给予休息时间等违规行为,被罚款29万元。而北海鳕鱼香丝的供应商「有丰食品」也因第4次违反相同规定,被罚20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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